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发表时间:2024-08-02 10:46 一、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 劳务服务。 二、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 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 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三、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 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 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四、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 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 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五、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 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 “项目数”。 六、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 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 直接管理。 七、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 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 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八、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 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 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下一篇郑州残保金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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